在生活中,许多企业在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就放松警惕了,结果因为商标使用不当,面临着撤销的风险。其实,对于商标的使用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章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避免商标使用不当措施
1、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
即不要擅自的修改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在使用时力求与经注册的商标图样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商标图样进行变化时,需要注意不要变化的太大,细微的变化仍属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如果需要进行大幅变化时,则建议就修改后的商标图样重新提交注册。
2、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时需要指定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样做的意义就在于此,只有将注册商标使用在上述指定并经商标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时方可被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
3、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