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知识产权概述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内容着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着作权的保护。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一般结构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是各企事业单位在中国互联网合法的网络产权资源,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推出的一种新生的知识产权,应当适应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有的知识产权登记内容和网络资源的注册实施对接,对每个申请注册的网络资源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重复、冲突,将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机构—(知识产权注册服务机构)进行跟进处理。
(三)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具有品牌商标标识功能,受国家法律保护,全球唯一性,已被知识产权局正式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
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征:1、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 2、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IE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 3、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 4、资源庞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 5、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