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有效,三年后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在有效期内,每年必须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备案”,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每年都要立项,每年都有新产品(技术)研发,以彰显你们是名副其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内容包括:当年开展的研发活动立项情况,研发费用专账,科技人员情况等。相当于每年都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六个条件”的要求。因此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年都要立项”,所立项目一要符合实际,二要发生足够的研发费。
每年都安排新产品研发有三个好处:
其一,当年确定了新产品的研发,第二年就可以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了,按150%扣除研发支出;
其二,便于财务人员做研发费用的台帐,等到高新复审的时候,工作量能小很多;
其三,每年科委(科技厅)会要求企业填报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表,如果企业坚持每年都做新产品研发的话,等到复审的时候,很多辅助材料诸如立项报告,成果转化材料,研发支出明细就都是现成的了,复审也就轻松了很多。
举例提问:我司想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我为产品立项,但我不知道产品要如何立项,已经申报的实用新型专利有16项,是指为这16项实用新型立项吗?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企业如何体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以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整体管理水平,这就涉及到对公司启动的研发项目立项的问题。当然严格来说每一个研发项目无论是否转化出高新产品都应该建立专门的立项报告。您所说的16项实用新型专利只是代表贵公司从众多研发项目里面取得的知识产权数量,换言之公司可能只有10个产品,但从这10个产品里面创新了16个专利保护的知识产权。也就是立项的思路应该从贵公司的研究开发活动着手,这样操作的话每一个项目能涉及到的项目的预期目的、计划的研发投入、涉及的研发人员等等,至于转化出来的高新技术成果、依托该项目申请到的知识产权需要另外的资料证明,譬如产品图片、产品检测报告、销售合同、知识产权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