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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高企认定材料?软件著作权的增值福利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量:

版权登记中的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随着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和广大著作权人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正处于高速增长期。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突破70万件 ,同比增长85% 。


然而不少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觉得,开发的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自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往往忽略了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获取作品版权归属凭证,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真正专家,宏邦知识产权有必要带大家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保障自己的知识产权能够顺利地发挥出最大效益。


企业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帮助企业在我国境内内经营或者销售其产品,并出版发行。同时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除了这几点软件著作权对企业本身最基本的作用,目前对于企业来说,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有其他“增值福利”。


01、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不仅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各地政府还有不同程度额补贴。


02、“双软认定”的前提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的必要前提。信息产业部的《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的第七条第四款规定,软件登记时要提交知识产权证明。此知识产权证明即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0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之一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需提交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其中,对于软件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即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04、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都要求必须首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05、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06、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软件著作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会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取有形资金。


07、予以重点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条和国务院18号文件均有规定,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

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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